原文
归依法,法法不思议。愿我六根常寂静,心如宝月映琉璃。了法更无疑。
题解
王安石,字介甫,晚号半山,抚州临川人。庆历二年进士,熙宁间两度为相,主持“熙宁变法”,封荆国公,谥文。
此篇为北宋王安石的词代表作之一,千百年来传诵不辍。
赏析
“归依法,法法不思议”——山水的清音,被王安石用文字拓了下来。山水诗的妙处在“以目击存”:晨光、夜雨、远岫、急湍,景物本身并不动人,动人是诗人替我们看的那一眼。把一瞬的光影收进平平仄仄,让千年后的读者仍能“复现”那次凝望,这就是山水诗最东方式的魔法。读这样的诗,等于替心灵放一日山假。
品读与延伸
好诗不必多,这一生能有一首句句懂你,已然值得。同主题可参读:孟浩然《宿建德江》、晏殊《浣溪沙》,对读之间,江山如画的写法与分寸高下自见。